工业固体废弃物(简称“工业固废”)是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冶炼及化工过程废渣等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的体系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分类方法是从废物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角度,将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被定义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环保部6月21日公布的修订版《名录》将危险废物由49大类别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大部分来自于工业生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产量也呈现出迅速增加的态势。我国已堆积以及每年新产生的大量工业固废不仅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给土壤水体和大气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由于工业固废中拥有大量的可利用资源,简单地将其堆积也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我国工业固废年产量从2005年的13.6亿吨,增加到2014年的32.9亿吨,年复合增长率达9.28%,其中危险废物年复合增长率达12.08%。在所有工业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废物产生量为32.56亿吨,占全部工业废物产生量的98.90%,综合利用量20.4亿吨,贮存量4.5亿吨,处置量8.0亿吨,倾倒丢弃量59.4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2.1%。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633.5万吨,占全部工业废物产生量的1.10%,综合利用量2061.8万吨,贮存量690.6万吨,处置量929.0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81.2%。根据最新的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资料,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吨,同比增长16.13%。
中国在危废领域的立法不超过10年,最近5年开始趋严,最近2年的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颁布成为行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与危废管理相关的法律包括:《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除《环保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外其他法律都是在2004年后颁布,《环保法》修订已于2014年4月完成,2015年起执行。
除以上法律外,与危废相关的法规还包括:《危废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国家危废名录》等,《国家危废名录》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在2016年6月21日,2013年6月发布了两高关于危废违规排放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法加严与标准提高促使危废处置量价齐升。预计我国对环境的监管将持续严格,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将保持较长时间的快速增长。此外,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社会舆论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明显增加,这使得政府和企业在环境问题上的投入不断加大,对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吨,同比增速达16.13%。我们预计我国未来5年将保持15%的复合增长率,将由2015年的4220万吨增加至2020年的8488万吨,将有一倍的市场空间。而从各方报道情况看,专家曾研究估算,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这与我们的估计也比较接近。按照危废平均处置价格为2200元/吨测算,2016年危废处理市场空间超越千亿规模,在2020年达到1867亿元的产值,相对于2015年翻一番。
由于危废的高危性、复杂性,危废项目设计、建造、验收各环节均较繁琐,且项目审批需上报到环保部,另外对资金量也有一定的要求,这些都注定了行业的高壁垒。在中国许多地区,由于根据经修订《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须由中央规划及经营,故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会独占特定区域。只有已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公司合资格提供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鉴于危险废物处理业务的风险及重要性,中国政府倾向向拥有危险废物处理成功经验及专业知识的知名公司批准有关许可证。因此,透过以往项目与地方政府建立稳固关系,对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而言至关重要。面对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多家知名公司的存在,新加入的行业参与者或会在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资格方面面临困难。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一般需要大额初步资金投资。根据相关资料,总容量为30万吨的填埋处置设施通常需要约人民币1亿元的初步投资。此外,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建造周期一般较长,介于三至五年。由于初步资金要求高,行业参与者需要拥有大量资金及优秀的融资能力,以进入市场。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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